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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借”朋友土地蓋房住70年 女子:要求搬走反被持械威脅

(八打靈再也4日訊)“他們在我公公留下的土地蓋房住了70年,不交租金也不還地稅。現在我們要求他們搬走,他們竟拿出巴冷刀威脅說那是他們的土地。”

祖先留下的土地遺產,往往會成為後輩和親友之間一個爭鬥的問題。就像臉書上一名使用者表達了她對已故祖父的朋友的態度表示不滿,而這位朋友之前曾接受過他祖父的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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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作為一個孫子,當要收回已故祖父70年前“借”給他的朋友暫時使用的土地時,他們這些後輩卻遭到那些侵犯他家人權利的人拿出武器威脅,令她非常不安。

“我已故祖父擁有一塊土地,位於主要道路旁,估計現在市價達150萬令吉。現在問題來了……大約70年前,我的祖父曾借出這片土地讓他一位一家四口無家可歸的朋友蓋房居住。

“大約10年前,這片土地有一部分因為發展建道路而受到影響,當時我們得到了土地的賠償金,而在土地上蓋房子的朋友則獲得了房屋補償。”她補充說,她祖父的朋友不久後去世了。

她解釋說,當她的祖父也不在人世後,有關土地的所有權應該落到祖父的2名孩子,也就是她的母親和她的叔叔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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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進一步解釋說,之前她的叔叔就和這戶人家商量過,還好聲好氣勸請對方遷出該地段。

一名女子在臉書撰文,不滿祖父一名朋友的後人,借用公公的土地蓋房住了70年竟不願搬走。

然而,這一請求卻被拒絕了,甚至有人拿用危險武器來威脅說那是他們的房子。

“我的叔叔跟對方見面時,好聲相勸對方搬出,另找土地蓋房子。畢竟現在那裡住的只剩下祖父朋友的孫子和曾孫。”

“當我叔叔要求他們離開時,他們竟拿出巴冷刀威脅,說那是他們的土地,還說我已故祖父當時以200令吉的價格將土地賣給了他們的祖父(這個價格也太荒謬了),並且出示一封用馬來文書寫的證明信件佐證。

“問題是我的祖父不會寫馬來文,只擅長寫爪夷文。最重要的是,地契是登記在我叔叔和我母親名下。”

由於對方態度強硬,這名女子在臉書專頁Tanya Peguam群組徵求公眾的意見,要如何把他們驅逐出他們家的土地。

這名女子表示,她的家人此前曾向這戶人家獻議買下這片有爭議的土地,惟被拒絕了。

“現在他們繼續免費居住那裡,不用繳付租金和土地稅。”

律師:土地所有權需要登記註冊

針對這個問題,網民紛紛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其中包括一位律師阿里夫阿茲米也在留言區發表了評論和解釋。

律師在回答問題時表示,書面協議和口頭同意出售並不能證明土地所有權。

一名律師阿里夫阿茲米在評論區留言提供意見,希望對網民有幫助。

“在馬來西亞,我們的土地登記是使用托侖斯登系統(The Torrens System)為基礎,所有買賣和轉讓土地所有權的交易,土地辦公室都有記錄在案。

“即使白紙黑字註明同意出售,但很大可能仍無法證明土地的所有權,所以還是需要登記註冊。

“為了驅逐他們,可以聘請律師發出索賠通知,如果他們拒絕搬走,就申請‘簡易程序’,援引相關法令收回土地。”

阿里夫還補充說,在完成所有程序後,這名婦女可以向法警申請提交傳票,以驅逐該居民。

“但在此之前,法庭會先發出通知要他們騰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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