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14日讯)台湾演艺圈爆发的“闪兵案”持续延烧,修杰楷、Energy成员坤达(谢坤达)、书伟(张书伟)等5名艺人,依涉犯《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等罪嫌,求处有期徒刑2年8月。
经纪公司:不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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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检署也于今(14日)日火速侦结,依涉犯《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等罪嫌起诉主嫌陈志明、共犯李名宸,以及5名艺人修杰楷、陈柏霖、谢坤达、张书伟、廖允杰,及另外5名役男,总共12人。检方强调,陈柏霖、修杰楷、张书伟、谢坤达与廖允杰5人身为公众人物,却蓄意规避兵役,背离社会对公民责任的期待。另考量5人的法定役期均为1年10月,建请法院量处有期徒刑2年8月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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