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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審訊證明清白 倪可敏吁政府放過沈可婷

(安順13日訊)行動黨副秘書長兼安順區國會議員倪可敏呼籲政府在蚊型腳車死亡飆車案件上放過沈可婷,勿再針對相同事件再度上訴,以彰顯社會的公平與正義。

倪可敏說,銷售員沈可婷的案件在新山法庭歷經4年半、經過地庭兩度審訊判決無罪,已經顯示沈可婷沒有違法駕駛、沒有超速也沒有醉酒駕車,因此首相署應該指示總檢察長勿再針對同樣案件上訴,以讓當事人可以恢復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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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可敏在安順十二碑親自移交食物籃於當地印裔家庭。

他表示,他個人對於不幸發生車禍的8名死者家屬深表同情,但身為國會議員他有責任去提醒政府去維護社會公義。

今日國會甫休會,倪可敏即返回安順選區拜訪選民並在安順十二碑捐助食物籃予當地50戶印裔低收入家庭。出席者包括安順社青團團長吳家良及多名安順火箭服務隊隊員。

倪可敏針對新山法庭二度宣判沈可婷於蚊型腳車高速公路飆車釀成8人死亡車禍兩度無罪釋放的案件向媒體指出,新山地庭經過審訊宣判沈可婷無罪釋放,過後控方不服上訴到新山高庭,高庭後來指示地庭重新審訊;經過第二回審訊,新山地庭於上週日再次宣布沈可婷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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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可敏贈送每個重達35公斤的食物籃於印裔貧苦家庭。左為吳家良。

“既然相同案件兩度審訊皆證明了沈可婷的清白,政府不應該對此再糾纏下去,因為這不但浪費總檢察署的資源與時間,而且也違反了社會的公平與正義。”

倪可敏認為,廣大國人有權針對政府的決策提出質疑,因為總檢察署在巫統總秘書拿督斯里阿末馬斯蘭涉嫌收受200萬兼向反貪會提呈假證供案件上未經審訊即撤回控狀,可是對於普通小市民,政府卻嚴型伺候,這種雙重標準嚴重違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制精神,也充分體現當今政府“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雙重標準,這是非常不應該發生的事。

倪可敏表示,他將在近日向掌管法律及國會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旺祖乃反映沈可婷的案件,以還當事人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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