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兄弟被控 涉9項洗黑錢 阿都阿茲不認罪

(吉隆坡16日訊)巫統華玲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阿都阿茲涉嫌接受一家公司高達520萬令吉賄賂,以協助該公司獲得多項政府工程,其胞兄阿都拉迪夫則被控與他串謀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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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阿都阿茲也面對9項洗黑錢控狀,涉款高達1億4461萬6665令吉,他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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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阿祖拉允許阿都阿茲以80萬令吉保外候審,阿都拉迪夫則以50萬令吉保外。

 

首控狀指他於2010年3月8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巴生河流域一帶涉及洗黑錢,即接收來自Menuju Asas私人有限公司的191萬令吉,

 

第二項控狀指他於2011年2月1日至12月29日期間,在巴生河流域一帶涉及洗黑錢,即接收來自Menuju Asas私人有限公司的67萬令吉的非法活動收益,

 

第三項控狀指他於2012年1月6日至12月26日期間,在巴生河流域一帶涉及洗黑錢,即接收來自Menuju Asas私人有限公司的413萬1104令吉60仙,而這筆款項是來自非法活動收益。

 

第四項控狀於2013年1月5日至12月25日期間,在巴生河流域一帶涉及洗黑錢,即接收來自Menuju Asas私人有限公司的78萬3900令吉,而這筆款項是來自非法活動收益。

 

第五項被控在2014年1月3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巴生河流域一帶涉及洗黑錢,即接收來自Menuju Asas私人有限公司的148萬3900令吉,而這筆款項是來自非法活動收益。

 

第六項控狀指被告於2015年1月8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巴生河流域一帶涉及洗黑錢,即接收來自Menuju Asas私人有限公司(18萬3900令吉)、Mangkubumi私人有限公司(600萬令吉)及Pintas Utama私人有限公司(200萬令吉),一共818萬3900令吉,而這筆款項是來自非法活動收益。

 

第七項控狀指被告於2016年1月4日至12月30日期間,在巴生河流域一帶涉及洗黑錢,即接收來自Menuju Asas私人有限公司(620萬3885令吉25仙)、Mangkubumi私人有限公司(1720萬令吉)和Pintas Utama私人有限公司(990萬令吉),一共3336萬3885令吉25仙,而這筆款項是來自非法活動收益。

 

第八項控狀指被告於2017年1月3日至12月27日期間,在巴生河流域一帶涉及洗黑錢,即接收來自Menuju Asas私人有限公司(1726萬9975令吉)、Mangkubumi私人有限公司(3160萬令吉)、Pintas Utama私人有限公司(800萬令吉)和AVP Engineering(馬)私人有限公司(677萬令吉),一共6363萬9975令吉,而這筆款項是來自非法活動收益。

 

第九項控狀指被告於2018年1月9日至8月30日間,在巴生河流域一帶涉及洗黑錢,即接收來自Menuju Asas私人有限公司(463萬令吉)、Mangkubumi私人有限公司(1600萬令吉)、Pintas Utama私人有限公司(250萬令吉)和AVP Engineering(馬)私人有限公司(212萬令吉),一共2525萬令吉,而這筆款項是來自非法活動收益。

 

被告抵觸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第4(1)(b)條文,可在相同法令第4(1)條文下治罪。

 

一旦定罪,可被判處監禁不超過15年,以及罰款涉及非法活動的收益的5倍或500萬令吉,視何者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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