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同意嚴懲 酒駕撞死人或判20年

(布城13日訊)首相署部長劉偉強指出,政府建議把酒駕、吸毒後駕車和危險駕車導致死亡的刑罰提高至坐牢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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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偉強說,內閣原則上同意交通部提出以更重的刑罰對付犯下以上罪行的司機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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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交由交通部採取行動,以在國會下議院提呈修改法案。那些粗心或醉駕者必須承擔責任和必須獲得相應的懲罰。”
他是在該部舉行的農曆新年聚會致詞時,發表談話。
目前,醉酒駕車的刑罰是坐牢最少2年和最高10年,以及罰款最少5000令吉和不超過2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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