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內長:符合時宜 現階不廢除煽動法

(吉隆坡27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指出,基於大馬是由多元種族和宗教所組成,因此該部認為1948年煽動法令依然合時宜,意味著現階段不會廢除相關法令。

他於上周四(23日)在國會下議院以書面回答行動黨蒲種國會議員哥賓星的提問時說,國內有不負責任人士通過社交媒體散播煽動性資訊和新聞,這或會影嚮社會安全及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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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散播假消息和煽動性新聞日益普遍,尤其當相關新聞觸及社會敏感課題,這將會引起社會不安。

他說,根據數據顯示,在過去兩年以來,涉及王室、種族、宗教及受聯邦憲法第三部分或第152條文、第153條文或第181條文賦予保障事宜,如權力、地位、特權及統治權的煽動罪行,都呈上升的趨勢。

“在2015年至2020年7月1日期間,有關當局也根據1948年煽動法令,共開案調查300宗案件,其中有41宗案件已被控告、171宗被歸類為‘不再採取進一步行動’(NFA)、54宗案件正在調查階段、34宗則被列為‘更新以作保存’(K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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