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寶2日訊)金寶公青團副團長莫哈末哈菲茲認為,1967年警察法令第15條文已清楚解釋了在國家緊急狀態期間,全國警察總長及其他警員的職位是不被允許隨意更換及調派,因此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的舉動是一項不好的習慣(tabiat),該習慣不能在警隊裡出現。
他與團員及部分公正黨金寶支部黨員,今日針對有關韓沙再努丁欲插手警隊事務,並坦承近來在社交媒體流傳一段疑似談重組警隊人員的音頻是他的聲音一事,到金寶警局報警後,在記者會如是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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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韓沙再努丁插手警隊事務一事已影響及破壞了大馬皇家警察的形象,且對方的舉動是一項不好的習慣;作為有責任的大馬子民,他希望這起事件必須展開詳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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