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国内

內政部確定8修憲建議 放棄外國國籍年齡限制降至18歲

(古邦巴素10日訊)在我國婦女海外產子享有我國公民權的課題上,內政部已確定8項修憲建議,包括建議讓持外國國籍孩子自願放棄他國國籍的年齡限制從21歲降至18歲。

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說,負責研究此事的內政部特別委員會已同意接受這8項建議,但目前還沒有做出決議,因還需要通過各個層面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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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解釋,當一個孩子獲得了大馬國民權,同時又根据其外籍父親在另一個國家持有該國的公民權,那該名孩子就擁有雙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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