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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獲公民權僅8天 政府提上訴 父:心情低落恐淪無國籍

(檳城26日訊)8天前仍為5歲兒子獲判公民權而高興的劉家慶,昨日卻接獲政府將提出上訴的消息,令他們一家人心情低落。

登記局延誤婚期 兒子淪無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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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慶的兒子因國民登記局延誤與越南籍妻子結婚註冊日期,導致出生後淪無國籍;劉家慶與妻子在過去4年不斷為孩子公民權奔波,直到5月18日,高庭宣判劉家慶勝訴,其兒子可以獲得公民權。

然而,他們只開心了8天,劉家慶昨天接獲律師通知,政府會針對高庭裁決提出上訴。

他說:“昨天知道(政府要上訴)後,我的心情很低落。自高庭裁決後,我一直都祈望政府不上訴,但最後還是上訴了。

“我們都沒有錯,我和太太的註冊日期和孩子的出世只差2個星期,我們也提呈了脫氧核糖核酸(DNA)檢驗報告……目前只能做的是等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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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於本月25日在國會回應公民權課題時說,DNA檢驗結果不會用作大馬授予公民權的決定性證據,它只用作證明一個人與其他家庭成員的血緣關係的證明文件,尤其是子女與父母或其他兄弟姐妹之間的血緣關係。

他也說,政府迄今並未計劃使用DNA來解決延遲登記身分證,以及根據憲法第15A條申請公民權的問題。

2018年3月,26歲的劉家慶向布城國民登記局排期要在同年的6月和越南籍妻子註冊結婚,不過卻被告知齋戒月人手不足,導致他們的兒子在6月18日出世後的7月9日才註冊成為合法夫妻,卻沒想到由於這樣的情況延誤了註冊日期,兒子一出世就變成無國籍。

劉家慶之後通過法律途經為兒子爭取公民權;他當時表示,若政府沒有提出上訴,他的兒子可以在30天內獲得國民登記局發出的公民權。

律師:政府未申請暫緩高庭裁決

劉家慶的代表律師李敏綸說,政府是在昨天入稟上訴庭,要求檢討高庭的判決。

不過,他說,政府沒有申請暫緩執行高庭的判決,即要求國民登記局在30天內發出公民權給劉家慶的兒子。

他表示,這意味,國民登記局還是得在高庭判決後的30天內執行發出公民權的裁決。

“孩子的報生紙和身分證都必須註明他是馬來西亞公民。”

提到若上訴成功,他坦言,劉家慶一定會繼續上訴。“如果最終結果是敗訴,他兒子的公民權也會被褫奪,孩子再次淪為無國籍。不過這都是後話,我們一定會儘力爭取,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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