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20日訊)在三八婦女節發生,孩子涉嫌強奸親生母親案件,今日在太平地庭陳詞,法官將案件訂于本月25日下判。
Advertisement
被告為家居甘文丁甘榜古尼雅再也的21歲的莫哈末里端(工厂勞工),他被控在今年3月8日當天晚上7時,在住家強姦48歲母親查瑪麗雅。
由于涉案與受害人是母子關系,為法律、宗教及習俗所不容,因而抵触刑事法令376(3)條文。一旦罪成,將可被判坐監不少過8年及不超過30年,以及鞭笞。
ADVERTISEMENT
主控官莎菲雅敦在陳詞時說,原告在案發后報案,指在案發時遭被告從廚房拖入房間性侵,過后在供證時卻表示雙方只是發生爭執,并沒有被性侵。
母改稱雙方爭執
她說,原告可能是受到了壓力,而沒有根據報案時的口供。
被告辯護律師卡德南指出,從多名證人的供證中顯示,并沒有發生性侵,2名供證的醫生指原告的私處并沒有紅腫及擁有傷痕,而化學報告沒有在原告的私處找到被告的脫氧核糖核酸(DNA)。
因此,他指被告應該獲得釋放。
法官潔諾拉娜西肯將案件展延至本月25日下判。
 
 
你也可能感兴趣...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