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21日訊)一名患有輕微精神病的51歲婦女在老人院療養時,不幸在冠病篩檢中陽了;婦女的兒子也因確診而無法立即接走母親,萬沒料到,該老人院竟召來一輛德士後,將婦女載往鄰近的捷運站“遺棄”。
據蓮花苑州議員黎濰裮披露,該老人院獲悉婦女的篩檢報告呈陽後,便聯繫上婦女的18歲兒子,要求對方馬上找人把母親載走。
他表示,該婦女的兒子已在7月16日確診,他在接獲老人院的通知後當下顯得不知所失措,馬上撥電向他求助。
他接獲對方的求助時,正在烏雪展開社區消毒工作,無法第一時間趕抵現場,唯有撥電給該間設在在蕉賴9英里的老人院,要求院方替孩子撥打999,尋求救護車把婦女載往醫院隔離。
限議員1小時現身解決
黎濰裮說,他的要求並不獲院方接納,更限他在1個小時出現,把婦女載走,否則就會把婦女趕走。
他當下馬上聯繫志工團,杜順大州議員助理也到場了解;晚間9時許,院方已找了一輛德士把婦女載往鄰近捷運站,“解決”此事。
他聲稱,當時志工團人員尚未達抵,幸好杜順大州議員助理一路緊跟,否則,根本不知道婦女會被人丟棄在哪。
“這名婦女已確診了,如果她被遺棄後到處亂跑,豈不是把病毒傳染給更多人。”
黎濰裮認為,院方要保護老人院50多名老人的安全,是一個負責任的作法,但另一方面又冷血的把患有輕微精神病和確診的婦女遺棄路邊,這樣的處理方式卻是不人道的。
據他所知,婦女家境貧窮,其丈夫在半年前已逝世,一直都與兒子相依為命;半工讀的兒子在疫情爆發前,是在巴剎和雜貨店兼職。
他聲稱,婦女的兒子兼職養家和付房租,根本沒能力支付其它額外費用。有關老人院當是時免費收留婦女養病,並打算較後將婦女安頓到另一間設在安邦的老人院,因此,先安排她接受篩檢,才發現她確診了。
婦女目前暫與確診的兒子同住,其兒子是租房而已,經屋友的同意下才暫收留婦女,志工隊也將前往該處消毒。
他認為,老人院在發生確診等事件時應是向福利部報備,而非把病人丟在街頭。
“婦女每月都會到醫院檢查,明天原本安排了複診事宜,結果因確診而無法前往。他將協助到醫院拿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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