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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允海外產子獲公民權 非政府組織反對內政部修憲建議

(吉隆坡7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提呈國會下議院的8項公民權修憲法案引發反對聲浪,家庭前線組織(Family Frontiers)及捍衛自由律師團等非政府組織籲請政府,先修憲讓大馬母親在海外生下的孩子可自動獲公民權。

家庭前線組織主席蘇麗肯柏、主要協調員碧娜拉瑪南、來自捍衛自由律師團的再益馬烈、大馬鄉區人力資源發展協會(DHRRA)主任馬里妮、秋傑基金會(Yayasan Chow Kit)創始人哈蒂尼、秋傑街頭書坊代表拉哈優、曾是無國籍人士的大馬民主聯合陣線(MUDA)代表黃勤輝、兒童之聲組織、非歧視及獲取知識倡導者(ANAK)的代表於隆雪華堂召開記者會,抨擊政府在公民權修正案上倒退,同時邀請在場的無國籍家庭成員述說他們所面臨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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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聲稱,基於其他修憲建議因備受爭議應先擱置,因為這可能會導致棄嬰、父母未婚生下的孩子、永久居民生下的孩子及被領養的無國籍孩子等無法獲大馬公民權。

他們希望政府可聆聽他們的心聲,不要將現有公民權修憲法案的8項建議提呈國會尋求全數通過,而是優先通過大馬母親在海外生下的孩子,可自動獲公民權的建議。

他們也在記者會上,反對另外5項內政部建議修改的條文,促請政府暫時擱置。

他們反對將獲得公民權的方式從“法律規定下自動獲得”改為“須進行登記”,因為這會導致棄兒、被遺棄的兒童、被領養的無國籍孩子、父母未婚生下的孩子等都不再自動享有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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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憲法案也建議將無國籍孩子可申請公民權的年齡從21歲降至18歲,這意味著無國籍孩子若到了18歲仍無法成功獲大馬公民權,就不能再提出申請。

非政府組織代表促請政府不要將現有公民權修憲法案的8項建議提呈國會尋求全數通過,而是優先通過大馬母親在海外生下的孩子,可自動獲得公民權的建議;坐者左二起為馬里妮、蘇里肯柏、黃勤輝、再益馬烈、哈蒂尼及碧娜拉。

將呈備忘錄促審查修憲建議

他們將向國家皇宮、內閣和國會提交一份備忘錄,敦促審查這些倒退的公民權修正法案建議。

再益馬烈則形容,這份修正案“殘忍”,無國籍孩子應在憲法的框架下自動獲公民權,並指責內政部無法區分非法移民和無國籍人士。

他表示,在此事上,首相拿督斯里安華試圖暗示政府受到統治者會議最終決定的限制,但這是沒根據的。統治者會議只是根據法律行使權力,但發起、草擬和實行這些不公修正案,完全是政府的決定。

曾是無國籍人士的MUDA泗巖沫區部協調員黃勤輝則說,許多內閣部長過去曾為公民權課題發聲,為何在執政後對公民權課題不聞不問?

黃勤輝於1995年出生於沙巴根地咬,他的父親是砂拉越華人,母親則是沙巴武吉斯人(Bugis),父親在他9歲時離世,因為缺乏父親證件,導致他成了無國籍孩子。他在2019年入稟法庭,最終判他可獲大馬公民權。

盼女兒獲公民權留在身邊

在德國生下女兒的張月佳希望政府先在國會尋求通過大馬母親在海外生下的孩子自動獲公民權法案,因為這將改變她們一家人的命運,讓女兒能擁有大馬公民身份,可留在她的身邊。

來自柔佛峇株巴轄的她到外國讀書及工作後,認識了德國籍丈夫,婚後留在當地工作,所以在德國生下大女兒。為大女兒提出申請公民權5年後,她終於收到內政部回函,但卻是一封拒絕信,完全沒提到拒絕的原因。

當她懷上第二胎時,為了確保二女兒可獲大馬公民權,她決定回到大馬。大女兒目前使用學生簽證,每隔一段時間就得更新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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