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晋26日讯)一对父子分别涉嫌虐待动物以及报假案,今日在推事庭被控;其中,儿子否认有罪后获准保释候审,父亲亦否认控状,案件将进入审前程序。
28岁的被告麦克被控于今年1月3日下午约3时13分,在古晋第6哩咖啡店附近蓄意以一辆四驱车双重辗压一只雌性幼犬,触犯刑事法典第428条文(蓄意毁损致残动物)。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对控状表示不认罪。推事法务兹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批准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并须有两名本地担保人。推事在裁定中考量公共利益、被告有固定工作及住址等因素,同时附加多项保释条件,包括被告须出席所有庭审日期、不得干扰控方证人、不得重犯类似罪行;并获豁免到警局报到,改为每月两次通过WhatsApp或电邮向调查官报到,以协助调查。一旦违反任何条件,保释将被撤销。案件定于2月27日过堂。
此案由副检察司阿末法务祖鲁菲主控,被告由李良纪律师代表。另有律师陈文达及林庆初,代表砂拉越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及古晋流浪动物救援组织旁听。
根据案情,警方接获投报指一只幼犬在事发地点被一辆黑色四驱车撞及并拖行,司机随后若无其事地停车搬运物品,然后离去。
伤势严重须终身照护
警方取得相关地点的闭路电视画面,并展开调查。幼犬事后获救,经兽医鉴定伤势严重,须终身接受照护。
此外,上述被告的父亲,即53岁的布达被控于今年1月10日中午约12时15分,在古晋哥打圣淘沙警局针对上述案件向警方作出明知不实的书面供述,意图误导警方调查,涉嫌触犯刑事法典第182条文(提供虚假资料误导公务员)。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否认有罪,推事林汇川批准他以1500令吉及两名本地担保人保外,案件展至3月3日进行审前案件管理。
控方指出,调查显示被告是为了保护其儿子而作出虚假陈述,企图令警方不对真正的司机展开调查。案件目前仍由警方及砂律政署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