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還債務貸款‧女書記盜公款13萬

(柔佛‧新山)一間知名法律事務所的32歲女書記為了償還債務和個人貸款,自去年開始偷偷挪用客戶的錢,直到她突然提出辭呈,公司才發現她挪用了總共13萬4000令吉公款,立刻報警捉人。

被捕女書記在新山市區的法律事務所工作僅1年,她於數天前在淡杯的住家遭警方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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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女書記與丈夫的感情已亮紅燈,為了兼顧無業丈夫的生活費用,她開始向人借貸,之後更偷竊公司款項還債和個人貨款。目前,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08僱員失信條文調查這起案件。

據悉,這是柔州兩週內的第二宗失信案。較早前,一名任職於笨珍縣署的51歲書記也因涉嫌挪用縣署保險箱內的7萬8000令吉被捕。

嫌犯在笨珍縣署工作已有12年時間,平常負責處理保險箱的工作。他是在縣署官員突擊檢查時,被揭發挪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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