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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聯:與其給心理健康假 工作環境良好更重要

(吉隆坡3日訊)大馬僱主聯合會(MEF)主席拿督賽胡先說,為面臨心理健康問題的員工提供良好工作環境,比允許他們因心理健康因素而請假更為有利。

他是針對一名人力資源專家早前建議,1955年僱用法法修正案應納入強制性心理健康假或壓力假,類似病假條例一事,如是回應“自由今日大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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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若問題源於工作場所以外,心理健康假可能無法有效緩解員工問題。

他繼指,對於面臨心理健康問題者而言,提供強大的社會支持、積極的工作環境、員工滿足感及同事支援的工作場所,比單純放心理健康假更為有益。

賽胡先聲稱,心理健康問題的根源可能難以鑑定,相信僱主有責任建立一個儘量減少過度壓力和心理健康風險的工作環境。

他認為,在制定任何心理健康政策前,先對僱主和員工進行培訓,及尋求政府部門指導,否則可能使相關政策失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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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中小企業商會(SAMENTA)總會長拿督吳恩明則說,應鼓勵僱主提供帶薪心理健康假,惟應由僱主自行決定。

他提到,公司應制定自己的政策來應對心理健康挑戰,這包括將心理健康假視為病假的一部分,及要求經常請心理健康假的員工諮詢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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