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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巫28日訊)青年打傷父親,也損壞父親汽車的擋風玻璃,今日出庭面控兩項罪名時認罪,共需坐牢14天及罰款3000令吉。
被告為19歲青年。首控狀指出,今年6月20日下午4時30分,他在陳仁華路紅綠燈處致傷60歲的父親。此舉抵觸刑事法典326A條文,罪成可被判坐牢1年,或另加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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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控狀指他在同一時間與地點損壞一輛屬於父親的汽車擋風玻璃,損失約750令吉。此舉抵觸刑事法典427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於1年,不超過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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