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偽造收據買名錶鑽戒 女子控詐騙5人20萬

(吉隆坡17日訊)27歲華裔女子伙同英國籍男友,偽造銀行匯款收據欺騙網絡賣家而遭提控上庭,控狀指她騙取5名賣家逾20萬令吉的名錶、鑽戒及皇家紀念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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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被告劉茵玲(譯音)今早被帶往3間推事庭面對5項欺騙控狀,她否認有罪。被告沒擔保人出庭,不獲准保外候審。

沒擔保人不獲准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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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控狀指被告在今年3月3日中午12時10分,於吉隆坡某公寓內,通過兩枚鑽戒買賣交易欺騙羅斯拉(46歲),讓對方相信她已將2萬6900令吉轉入對方的馬來亞銀行戶頭,以致對方將這兩枚鑽戒交給她。

次控狀指被告於今年3月12日下午1時35分,在吉隆坡谷中城購物中心通過偽造的付款交易,欺騙30歲的喬納森,以致對方相信她有興趣購買兩枚價值3萬7000令吉的泰格豪雅名錶,並將這兩枚名錶交給她。

第三控狀則指被告在今年2月7日,於Intermark PU3一間咖啡廳,使用一份偽造及不存在的銀行匯款收據,欺騙79歲的利杜旺,交出一枚勞力士名錶及皇家收藏系列結婚紀念幣。

第四項控狀指被告在今年1月10日早上11時30分,於孟沙南城的一座服務式公寓欺騙33歲的劉秋榮(譯音),讓對方相信她有興趣購買一枚價值8萬令吉的手錶,並通過偽造交易記錄,讓對方將手錶交給她。

第五控狀指被告於今年2月4日晚上7時,在吉隆坡一家餐廳通過偽造付款交易,欺騙38歲的艾達奧曼,令對方相信她有興趣購買一枚價值5萬9000令吉的勞力士名錶,並將名錶交給她。

被告抵觸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及不誠實的引誘他人移交財物),罪成將被判監禁不少於一年,但不超過10年,也可另加鞭笞。

此案由主控官諾法拉阿迪拉、阿米魯及瓦蘇吉副檢察司檢控,被告沒委任代表律師。此案訂在5月17、18及24日過堂。

稱外國銀行需數天過賬

據早前報導披露,警方在3月16日接獲一名巫裔女銀行職員投報,申訴在網絡上拍賣時遇上老千,遭騙走兩枚價值2萬6900令吉的戒指。

展示匯款收據 不疑有詐

警方說,事主約見華裔女子和英國男子出來見面交貨,對方向她展示匯款收據後,她不疑有詐而將戒指交給對方,但款項卻遲遲不見過賬,才驚覺受騙而報案。”

警方指出,嫌犯的干案手法是指從外國進行轉賬購買物品,因此需耗費數天過賬,與賣家見面時展示偽造收據。

“警方相信吉隆坡地區至少10人受騙,蒙受40萬令吉的損失,隨著嫌犯落網,警方相信偵破至少9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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