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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支票盜領逾3萬 男子監3月罰3萬

(關丹8日迅)一名助理執行員冒充聯邦土地統一及複興有限公司(FELCRA)簽名偽造支票,盜領總額3萬4920令吉,東窗事發後落網。被告今早在關丹地庭承認4項罪名,結果被判處坐牢3個月及罰款3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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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諾希山哈米汀(43歲)是在關丹地庭面控。法官莫哈末卡查里宣布判處被告4項罪名同步執行,監禁3個月,以及罰款3萬令吉,或以監禁3個月代替罰款。
控狀指出,被告於2016年11月14日至同年12月7日間,先後4次糢仿而連突登柏靈中部集體栽種計劃參與者合作社有限公司主席的簽名方式,在該合作社的支票上冒充簽名,分別盜領了1萬2000令吉、7500令吉、6750令吉及8670令吉的款項。
此舉抵觸刑事法典第468/471(使用偽造文件)條文,被告於2019年11月27日被逮捕助查,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處監禁最高7年,以及可面對罰款。
被告承認有關4項罪名,並以自己在東窗事發後被開除,失業一段時間,家庭經濟陷入困難,直到最近才開始自僱工作,同時需要撫養4名孩子及教育費為由,希望法官莫哈末卡查里給予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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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代表反貪委會的副檢察司娜基拉則希望法官給予被告符合其罪行嚴重性的重刑,以期達到社會教育及警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