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六甲2日訊)男子被控於今年1月期間偷窺女子如廁,今日於甲州推事庭面控時,認罪不諱,被判罰款3000令吉。
被告是莫哈末希爾米(3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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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被告於今年1月30日,下午4時20分,位於武吉卡迪的飲食中心廁所偷窺一名38歲的女子,此舉已牴觸刑事法典第509條文(侮辱他人貞潔)。
案情指受害人在有關飲食中心工作,事發當時,受害者如廁後驚覺似乎有人從上方偷窺,隨即要求干案者(被告)走出廁所。被告事後不斷向受害人道歉,並聲稱當時只是要拿東西。受害人基於擔心個人隱私受到侵犯事後報警求助。
本案由副檢察司諾阿斯尼提控,推事是莎達森赫。
莎達森赫最後決定判被告罰款3000令吉,若被告無法繳付罰款則以坐牢5個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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