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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裝被撞討維修費 “碰瓷”騎士入獄11個月

(檳城14日訊)假裝被撞以討維修費的“碰瓷”摩多騎士日前落網,今日被控上庭時俯首認罪,兩項罪名分別被判入獄11個月及10個月,刑期從被捕日算起,並獲同時執行。

首控狀指41歲被告阿斯羅夫於去年11月15日下午2時30分,在青草巷登巴卡路向55歲司機勒索50令吉,抵觸刑事法典第384條文(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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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控狀則指被告於去年11月30日下午2時05分,於相同地點向同一名司機勒索30令吉。

被告認罪後,辯護律師為他求情時指出,被告現今無業,並要照顧雙親,希望法庭給予輕判。

主控官旺阿迪嘉指出,被告擁有13項毒品與刑事記錄,已經不是首次觸法,受害者更遭勒索兩次,顯示被告早有策劃,有關罪行不僅不道德,更對受害者造成損失,基於公眾利益,應給予合理判決以儆效尤。

推事茜蒂宣判被告首控狀入獄11個月、次控狀入獄10個月,刑期從今年3月10日被捕日算起,兩個刑罰同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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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報導,被告從去年開始於青草巷一帶連環“碰瓷”訛詐,騎摩多故意接近行駛中的轎車,並暗中拆下摩多側鏡後聲稱被撞,要求車主賠償20至60令吉不等。

被告近期再度於市區故伎重施,被一名車主的轎車記錄器拍到過程,事跡敗露逃離現場,日前被警方逮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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