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ebcdn.guangming.com.my/wp-content/uploads/2024/08/WhatsApp-Image-2024-08-08-at-19.25.30_d2cca44c.jpg)
(雙溪大年8日訊)一學生家長匿名在社媒控訴,指學校不允許其孩子參加校外游泳比賽,實則是其孩子之前假生病請病假後去參加校外比賽而遭罰今年內不允許在上課日參加校外比賽。
新民獨中校長陳志強今日在臉書專頁“SP人”,針對該名家長的貼文作出上述回應。
陳志強說,該校向來支持學生參加校外活動,如學生在校外有比賽,只要事前申請,校方都會批准請假,若得獎也會在週會上給予肯定。
“該名學生是因之前沒到學校,也沒向老師請假,在老師致電關心,才被告知是生病缺課,但實際上是假生病請病假去校外參加比賽,一周內發生4次。”
陳志強說,校方在與家長約談後,對該學生作出懲罰,即今年內的上課日不可再因參加校外比賽請假,並明確告知若今年內不重犯,明年就可以按照程序,進行事前申請,以參加校外比賽。
至於家長指孩子不參加近日一個比賽,就會影響整個隊伍棄權,並影響其他孩子和明年不會再被選上一事,陳志強指已與教練聯繫,了解到還有其他候補,並不存在該學生不參與會導致全隊棄權的情況,也確認不影響該學生的未來選拔。
“故此,我們維持了原本的決定(不批准申請假期參加比賽)。”
他也重申,校方希望學生從事件中學習,即了解暫時無法參賽,乃是因隱瞞事實的行為的懲罰所致,而非匿名帖文所提,即不讓孩子參加校外比賽,搞特殊或不給孩子改過機會。
他希望家長明白,家長和學校是教育夥伴,需要有共識才能幫助孩子成長,也相信更多溝通能減少誤解。
**************
根據該名學生家長的貼文,其孩子今年6月底私下報名參加校外游泳比賽,因為沒有事先通報校方,且只是跟校方請事假,過後被校方發現被記一個小過。
“2個月,孩子又有私人游泳比賽,經歷之前的教訓,提前向校方請假,但卻沒獲得批准。”
“校方指若是代表學校參加羽毛球賽,就可以比賽,但私人遊泳賽就不可以,並指若學生執意參與,就會遭勒令退學。”
該名學生也指控校長作風等同威脅,並認為校方一直拿之前的事說項,不原諒一個接受過懲罰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