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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治療真性侵】乩童面控不認罪 5月6日過堂

(加央4日訊)假藉神明喻示對女信徒假治療、真性侵的中年乩童,今日被控上加央第二地庭時不認罪行,庭主允許6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并擇于5月6日過堂。

據悉,該名女信徒是在新加坡任職會計,她是在上個月29日下午,在父親陪同下到被告的神廟問事,被也是廟祝的被告以治病為由在房內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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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57歲的被告王保山今早8時左右被亞婁警方押往上庭,在聆听控狀后不認罪,並通過大馬法律援助基金會代表律師要求保外候審。

此案主控官為阿利亞副檢察司,被告代表律師是努魯哈納妮。

阿利亞指出,由於被告犯下嚴重罪行,要求法官讓被告以8000令吉保釋。

被告代表律師努魯哈納妮則向庭主慕希里求情說,被告是名無固定收入的廟祝,与患有高血壓及糖尿病的妻子同住且膝下無子,因此希望能以最低保釋金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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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慕希里最後准許被告,以6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同時也諭令被告定期到最近的警局報到,直至案件審結。此外,在這期間,被告也不得接近或騷擾受害者。

根据控狀,被告於今年3月29日下午3時左右在亞婁區甘榜瓜一間廣澤尊王廟內強奸一名27歲女子,牴觸刑事法典376(1)條文,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監禁及鞭笞。

本報日前已獨家報導被告假藉“神明上身醫治”,性侵女信徒的惡行。

亞婁警區主任阿瑪莫欣今日也向記者證實,被告曾在2019年5月涉及新路區一宗28歲弱智女被強奸案件,當時被告涉嫌與弱智女的父親串通、二度強奸弱智女。惟同年6月警方將該案列為沒有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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