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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可漢:議長無權論不合邏輯 不信任首相動議應列首項

(實兆遠18日訊)木威國會議員拿督倪可漢表示,聯邦憲法才是我國的最高法律,而且根據聯邦憲法規定的民主制度,國家行政機關必須對國會負責,因此國會下議院議長拿督阿茲哈哈倫所發表,即他無權優先處理針對首相的不信任動議的觀點,是錯誤、不合邏輯以及違背了馬來西亞法律的。

倪可漢今日發表文告指出,若下議院院長的觀點成立,那也就意味著,對首相提呈的不信任動議,就永遠都不可能在下議院中被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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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就已經違反了聯邦憲法是最高法律,以及行政機關必須對國會負責的法律精神了。”

本身也是一名律師的倪可漢在文告中表示,此課題的法律立場非常明確,即針對首相(及其政府)提呈的不信任動議,必須優先於議會中的其他事項。

“正如憲法專家拿督賽林法魯齊教授所指的,下議院議長不應躲在下議院議會常規背後,因為議會常規甚至不是法律,而只是關於下議院內部議會的一項規則。”

倪可漢提到,聯邦憲法第43條文第4款規定,若首相不再獲得下議院多數議員的支持,除非他獲得國家元首禦準解散國會,否則他必需提呈其內閣的總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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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提醒國會下議院議長,按照慣例,對首相提出的不信任議案,應該成為議會議程上的第一事項。因為國會議員在現任政府,有可能垮台的情況下,討論議程上的其他事項是毫無意義的,因此對首相提呈的不信任動議,應被當作是決定政府能否繼續執政的重要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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