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倪可漢:反貪會若無理據 查法官或涉恐嚇司法機構罪

(實兆遠26日訊)行動黨法律和國會事務發言人拿督倪可漢指出,如果反貪污委員會在沒有“存在合理懷疑或沒有收到可靠情報顯示犯罪行為發生”,對上訴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納茲蘭展開調查,那反貪會已構成恐嚇司法機構的罪名。

“公開宣佈對法官進行調查將會破壞司法機構。針對法官採取的行動必須是基於收集的確鑿證據並交給相關各方,以便根據《聯邦憲法》第125條文採取行動,該條文涉及法官的任期、不當行為和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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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可漢:除非阿占巴基能證明有合理懷疑或可靠證據證明莫哈末納茲蘭犯下罪行,否則應立即停止對莫哈末納茲蘭的調查。

他強調,“存在合理懷疑或收到可靠情報顯示犯罪行為發生”是展開調查的准則,而不是“當有關當局收到投報”。

不能僅因接投報就調查

倪可漢今日針對反貪污委員會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聲明,即反貪會已對莫哈末納茲蘭展開調查,發表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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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可漢說,法律允許在有合理懷疑或收到可靠情報顯示犯罪行為發生時展開調查,而反貪會和警方不能在一個沒有理據的投報下展開調查。

他說,《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29條文賦予反貪會調查的權力。第29(3)條文規定如下“如果委員會官員在接到投報後有理由懷疑一項在此法令下的罪行被犯下……或以其他方式收到的情報,他應進行一項調查……。”

“顯然,反貪會官員不能僅因收到投報而展開調查,而是必須遵守先決條件。”

倪可漢認為,如果該投報是基於網絡部落客拉惹柏特拉在其網站《今日大馬》中的文章提出,那麼該投報只是純粹的道聽途說。

他說,拉惹柏特拉必須站出來作出投報並提供證據來證實其指控,如果拉惹柏特拉不敢出來報案,以及若反貪會盲目地聽信這個指控,顯示反貪會缺乏專業和無能。

他指出,除非阿占巴基能證明有合理懷疑或可靠證據證明莫哈末納茲蘭犯下罪行,否則應立即停止對莫哈末納茲蘭的調查。不然,阿占巴基應以恐嚇司法機構罪名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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