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30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说,城市与乡区规划局正拟定《非穆斯林墓地、火葬场和骨灰安置场所规划指南》,规定墓地和火葬场选址必须避开高峰线地区,以及可能对周边环境和当地居民造成负面影响的地点。
他说,根据草拟中的指南,墓地和火葬场的规划必须考虑到公共卫生、安全、土地用途适宜性、地形、土壤结构和交通便利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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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选址必须避开如水灾和山体滑坡等高风险地区;火葬场地点与开发区边界必须有至少30公尺的缓冲区。
“火葬场可以与墓地或纪念公园整合规划,但不得建设在住宅、商业及休闲用途地区,以及旅游景点范围内。
“至于燃油或柴油火葬场,则可规划设立在重工业区,露天火化则允许在郊区或乡区,但不能在任何泥炭地上进行。”
倪可敏是针对丰盛港区国会议员依斯拉胡丁的提问,通过书面的方式时强调,每项火葬场发展建议均需获得地方政府的规划许可,而地方政府在审议相关申请时,将依据相关指南,进行多项因素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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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这些因素包括地点是否适宜、是否与周边土地用途协调、基础设施配套、交通系统、以及相关技术机构所提出的意见与建议。
“在环境及空气汙染方面,任何火葬场的发展及营运都需符合环境局所规定的要求,包括现行空气排放标准及汙染控制要求。
“火化遗体及焚烧祭祀用品所产生的烟雾或灰尘,不得直接排放至空气中,以避免造成空气汙染。有关烟雾必须先经环保烟囱进行过滤或净化,即采用获得环境局认可的水处理(过滤技术)系统。
“至于火化后的废水,则不得排放至河流、水源、附近排水系统或公共汙水处理系统,以免汙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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