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3萬投資被友騙光‧青年遭銀行追6.8萬

(芙蓉5日訊)一名青年聲稱因相信朋友所介紹的外匯投資可賺錢,而向銀行貸款3萬令吉給朋友代為投資,最終錢被朋友騙光,還遭銀行追討連本帶利約6萬8000令吉,賠了夫人又折兵。

交友人申請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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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芙蓉的盧志強(25歲、電腦維修員)今日在羅白州議員蕭金良安排的記者會披露,他於2012年4月經由一名朋友遊說下,相信朋友所介紹的一項外匯投資,每月可賺取2000令吉,但條件是須先繳付3萬令吉給投資公司開設戶頭,並且不能提出這筆款項。

他說,當時他年僅22歲,工作收入只有1200令吉,無法掏出3萬令吉資本,因此便向銀行申請貸款3萬令吉來參與投資計劃。

他聲稱與這名朋友認識僅半年,因信任對方,所以依據對方的一切安排,在當時向公司註冊局註冊了一家公司,然後將所有資料包括公積金文件等交給朋友申請貸款。

他指出,之後朋友約他到一間咖啡餐廳填寫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文件,過了一些時日,朋友通知他,指銀行批准了貸款申請,約他到另一間嘛嘛餐館簽署文件,同時交了一本銀行存摺簿給他,而他則把銀行提款卡交給朋友去提出3萬令吉向投資公司開設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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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兩週後,朋友致電向他坦言曾動用投資戶頭的款項,並告知投資失敗,他的3萬令吉全虧光。

“我當時很害怕,不敢告訴父母,沒有到銀行或投資公司查詢,也沒有再跟朋友聯絡,直到2013年父母看見銀行寄到家裡的催收欠款信件才知道此事。”

盧志強指出,他無法攤還銀行欠款,直到2014年,銀行派人上門,指他欠下6萬8000令吉,最後銀行發出律師信欲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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