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借用弟弟摩多行事 攫匪幹逾10案被捕

(本同25日訊)一名攫奪匪常騎摩多尋找“獵物”,搶奪女騎士放在摩多籃內的手提袋,共犯下10多宗案件。警方2星期前在鉛縣一住家逮捕嫌犯,並在屋內搜獲11張遇攫者的身份證、2台手機以及1個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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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同縣警區主任法茲爾今早召開記者會說,嫌犯24歲,單身,與家人住在吉中鉛縣區域發展局(KEDA)區內甘榜瑟雅。

他說,嫌犯無業,靠借用弟弟的摩多攫奪,從2016年至被捕前,涉嫌跨區幹下多宗案件,即本同縣3宗、華玲縣2宗、鉛縣3宗、錫縣2宗和瓜拉姆拉縣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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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搶女騎士手提袋

他說,嫌犯每次犯案前,會拆除摩多前後的車牌,由於與家人關係不好,家人不了解他在外的活動。

他說,警方本月11日下午3時15分逮捕嫌犯,搜獲1個女裝錢包,內有11張女性身份證,身份證主人皆是攫奪案受害者,多數都有報案。

“現在找到沒報案者的身份證,警方會為這些受害者重新開檔調查。”

他透露,嫌犯日前在本同縣企圖搶走女騎士的手提袋時,雙方在拉扯下導致女騎士從摩多跌落地面,臉部受傷毀容和手臂受傷。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92條文(搶劫)調查,罪成者可被判處監禁最高14年,並可另加罰款或鞭笞。

他說,嫌犯的延扣期於今天屆滿,本同縣警方會把他轉交給其他縣屬警局調查。

他呼籲女性摩多騎士不要把手提袋放在明顯之處,避免引起劫匪的注意。

出席記者會者包括本同縣刑事罪案調查組主任鄭文強和查案官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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