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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戶頭當心被洗錢 律師警告勿成共犯

(檳城15日訊)不法集團洗黑錢的方式五花八門,近來相中民眾想輕鬆賺快錢的心態,而在社交媒體上公開要求借用銀行戶頭,有意賺快錢者首要繳交至少200令吉的會員費,操作方式讓人高度懷疑是藉此洗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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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許多有使用臉書的網友,近來都會讀到此貼文:“如果你有以下銀行戶頭,如Maybank/Public Bank/CIMB/Am Bank/Hong Leong Bank.這裡有個兼職工作(不會影響正職工作/上學),收入:每天100令吉至300令吉,地點:在家,時間:10/30分鐘,有興趣請留言。”有關貼文沒寫明實質工作內容,卻以要求借出數家銀行戶頭作為兼職條件,不免令人起疑。

為了解這份“兼職”的實際操作情況,光明日報記者佯裝為徵求者主動聯絡對方。一名自稱網絡兼職管理員的人士向記者解釋,這份兼職的工作內容,主要是幫助網上購物平台累積業績。賣家會先將一筆金額轉賬至記者的銀行戶頭,後者再用這筆錢來購買賣家在網上平台的貨品,這種行為也稱為“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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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團隊有70萬人

這名不願公開身份的受訪者補充,通過這種做法,有關賣家就能累積聲譽,評價也會提高,那麼未來就有更多的消費者對他們產生信心,並向他們購買商品。

“每次刷單後,兼職者就能得到佣金,每單約18令吉。”

她自稱本身的團隊目前有70多萬人,並有意招收更多兼職者和賣家,擴大團隊陣容。

她也說,如果要加入團隊,就必須繳交會員費,費用從200令吉至390令吉之間。

她解釋,每單生意都是管理員們找來的,而管理員也必須向新加入的兼職者提供培訓。若免費讓人加入,會擔心兼職者不珍惜和亂評價,因此繳交會員費是作為保證金,並起到約束的作用。

“會員費分為200令吉、260令吉及390令吉。如果你選擇了200令吉,未來你想要升級以獲得更多優惠,就必須另繳交390令吉。”

她說,會員繳交費用後,會有一名老師帶領入行。不同價位的會員費,會提供不同的培訓,而享有的優惠也不同。在培訓後,管理員便會向兼職者索取銀行戶頭,將錢匯入後,才開始“刷單”。

劉麗清:勿為賺外快上當

針對臉書公開要求借出銀行戶頭,法律與實事(The Law & The True)版主劉麗清律師在臉書上揭發這起事件,並警告民眾勿隨意借出銀行戶頭,否則將觸犯法律。

“洗錢,就是通過你的銀行戶頭,接受來路不明的巨款。對方隨後再提取,並放入下一個銀行戶頭。轉來轉去,警方便無法得知這些錢的動向。”

“而這些錢,相信最終又會被不法集團拿去放貸,而那些一開始借出銀行戶頭的人,就成了共犯。”

劉麗清接受光明日報訪問時指出,賣家將錢匯入兼職者的銀行戶頭,再由後者去購買賣家本身的商品,這種行為正是讓兼職者直接幫賣家洗錢。

“網絡無孔不入,年輕人容易上當,無意間變成洗錢的中間人,卻自以為在賺外快。”

她指出,根據刑事法典424條文(不誠實或欺詐地移去或隱瞞財產),罪成者將面對罰款。推事庭可判戶頭擁有者坐牢最高5年,或罰款1萬令吉。

許文思勸民眾勿鋌而走險

執業律師許文思指出,民眾將銀行戶頭借給第三者匯錢或領錢,都有可能會觸犯2001年(613法令)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法令。

許文思指出,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法令下被控者,罪成可判不超過15年監禁,也可被罰款非法經營額的5倍,或是當時進行非法營業額,或5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他說,很多人不明白借出銀行戶頭的嚴重性,而不法集團正是看中了這一點,佯裝網絡兼職平台,騙民眾的銀行戶頭來洗錢。

許文思指出,現在有很多年輕人,每天只想要賺快錢,這一類人最容易變成不法集團的受害者。他也奉勸民眾,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要賺錢應腳踏實地,不要為貪圖輕鬆鋌而走險。

范盈:網絡交易須謹慎

馬來西亞微商聯盟主席范盈博士指出,網絡上交易必須謹慎,不要相信沒有真實姓名及照片的人。

她指出,微商,就是使用手機端的社交媒體,通過交流與分享來建立個人及商品的口碑及信任關係,並從中產生交易。范盈也補充,當進行交易時,民眾應事先查明戶頭姓名是否與賣家名字一致,避免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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