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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4萬戶頭 4年移走8億 下週全國捉錢騾

(吉隆坡22日訊)全國商業罪案調查部總監拿督斯里阿馬星聲稱,不法集團利用被愛情蒙蔽雙眼的女性及貪圖不勞而獲的青少年當錢騾。過去4年來,集團向錢騾租借3萬9743個銀行戶頭,移走8億令吉的不義之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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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明,為打擊這種現象,警方已指示各州及各警區總部從下週起,在全國逮捕出借銀行戶頭的錢騾,並會在刑事法典第411(藏有賊贓)及414(接受賊贓)條文將他們提控上庭。

他今早召開記者會提及,不法集團通過錢騾,吸收行騙所得或不法收入,使警方難以真正打擊到幕後的詐騙集團。有鑑於此,警方將從下周起,展開逮捕錢騾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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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不法集團行騙後,會要求受騙者把錢匯入指定銀行戶頭,而這些銀行戶頭往往都是向錢騾租借。

錢騾以婦女居多

他解釋,據警方展開調查發現,大部分出租銀行戶頭給不法集團的錢騾以婦女居多,她們因誤信外籍男友需本地銀行戶頭經營生意,或用以收取父母從國外匯入本地的錢,而以自己的名義向多間銀行開設私人或公司戶頭,再將銀行卡及銀行戶頭資料交給男友使用。

“也有許多不法集團在臉書或微信等社交媒體打廣告,利誘貪圖不勞而獲的青少年或不懂得事情嚴重性的民眾,成功租用他們的銀行戶頭行騙。”

阿馬星強調,由於可輕易向錢騾租用銀行戶頭,使得許多詐騙集團如雨後春筍般湧現;據警方分析,有許多錢騾的銀行戶頭甚至涉及多達10宗以上的詐騙案。

他指出,錢騾出租銀行戶頭只能獲得小小的利益,但他們卻因此成為警方主要的打擊對象,最終面對遭警方對付的後果。

他披露,過去4年來,警方接獲的各類商業罪案中,被不法集團使用的錢騾銀行戶頭已多達3萬9743個,而通過這些銀行戶頭轉移的詐騙金額更高達8億令吉。

助電話詐騙集團收錢

錢騾借戶頭罰4千

(檳城22日訊)一名印裔青年因借銀行戶頭給電話詐騙集團而被控詐騙罪,今日他在檳城法庭認罪後,推事判他罰款4000令吉或6個月監禁代替。

28歲被告希華優吉被控於7月6日下午3時30分,在發林新市鎮馬來亞銀行分行處,通過銀行戶頭向一名華裔男子收取逾1萬令吉,抵觸刑事法典420條文(詐騙他人交出財產)。

根據案情,華裔男子向警方報案,指有人自稱銀行職員欺騙他關於拖欠銀行欠款一事,並要求他接受調查,及將存款轉移到對方提供的數個銀行戶頭。

被告代表律師謝英順向推事求情說,被告是初犯,已後悔並保證不會重犯,希望推事考量被告需照顧年邁母親,判處被告合理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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