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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銀行戶頭收逾萬騙款 廚師罰款3千5

(馬六甲6日訊)一名廚師因借出銀行戶頭,作為收取六旬婦女1萬7000令吉的騙款工具,今日在愛極樂推事庭俯首認罪,被罰款3500令吉。若被告無能力繳付,則以監禁6個月取代。

被告米茲萬(43歲)被控於2017年7月26日,在愛極樂馬來亞銀行擁有的戶頭,相信是通過欺騙方式,協助隱瞞收取受害者哈弗莎莫哈末(64歲)匯入的1萬7000令吉,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424條文。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監禁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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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女受害者是於2014年6月通過社交網站認識一名自稱來自英國的男子,這名男子在兩人認識3年後向受害者借錢,並允諾將會還錢。

受害者不疑有他,並根據指示,把1萬7000令吉款項匯入該男子的大馬友人銀行戶頭(被告的戶頭)。

由於受害者直到2017年12月還未收到任何款項,並行現該名英國男子的所在地在馬來西亞,因此懷疑被騙而報警。

被告承認,其銀行卡以及戶頭資料借給一名女子,警方調查也證實被告銀行被匯入一筆1萬7000令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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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國家法律援助基金會的代表律師莫哈末依祖丁求情時指出,被告目前需肩負2名孩子的生活開銷,被告交出銀行資料是因為該名女子聲稱要匯款予孩子,懇請法庭給予輕判。

推事瑪扎娜最終宣判被告罰款35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以監禁6個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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