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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車零件協議被裁定觸法 國行將依程序檢討

(吉隆坡30日訊)對馬來西亞普通保險公會(PIAM)及22家保險公司在其授權維修計劃中(PARS)向修車廠要求零件價格折扣及工人時薪費率,卻被馬來西亞競爭委員會(MyCC)裁定觸犯《2010年競爭法令》第4條文,國家銀行表示感到遺憾,並將根據程序檢討這項決定,以保障車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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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競爭委員會指22家普險公司和馬來西亞汽車修理廠商總會(FAWOAM)達成協議,強制統一汽車修理的零件價格與工資,違反競爭法令而開出逾2億令吉罰單,並於今年9月14日宣布有關決定是最後的決定。

國家銀行針對此事發文告指出,違規單位除了被罰款,競爭委員會也指示相關單位停止達成協議的零件與工人時薪折扣,交由各家修車廠自行定價或給予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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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競爭委員會這項決定,國家銀行直指消費人將深受影嚮,會引發修車時間太長以及索償費用的爭議。

國家銀行指出,普險公會和汽車修理廠商總會已經達成協議,而維修時間太長的問題也在國家銀行介入後大幅減少,從2010年開始,車禍後發出通知至完成維修工作的時間縮短了55%。

“競爭委員會的決定影嚮國家銀行和業界為了遏止欺詐、改善修車與索償時間的正面成果,並將消費人的修車服務與修車成本帶來廣泛的影嚮。”

國家銀行說,任何投保者若面對修車時間太長的問題,可以聯絡相關保險公司查詢,若需要查詢及投訴,可以聯絡國家銀行熱線1-300-88-5465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另一方面,普險公會對競爭委員會在在3年後仍維持原本的決定感到失望,將會繼續上訴。

普險公會發文告指出,競爭委員會認為普險公會和汽車修理廠商總會對最低工人時薪及6款汽車所使用的零件價格達致協議屬於違法,這6款汽車包括寶騰、第二國產車(Perodua)、納莎(Naza)、日產(Nissan)、豐田汽車(Toyota)及本田(Honda)汽車。

“為了保障消費者的利益,普險公會及會員在國家銀行的指示下與汽車修理廠商總會達致協議,解決了一直以來保險公司與維修車廠之間的爭議,而在零件折扣與工人時薪方面達致協議,則解決了消費人投訴維修時間太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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