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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釋櫃台沒提前關閉 澄清擔保人4pm後才來

(布城23日訊)聯邦法院首席主簿官辦公室否認,吉隆坡法庭保釋櫃台在4月20日提前關閉的指控,並指6名被告的擔保人在下午4時櫃台關閉後才出現,造成他們的保釋程序無法完成。

聯邦法院首席主簿官辦公室針對《今日自由大馬》的報道發表文告澄清,相關保釋櫃台提前關閉的報道並不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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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表示,報道中提到案件涉及10名被告,法庭已允許所有被告保釋。但只有4名被告的擔保人在場進行保釋程序,其餘6人的擔保人並不在法庭辦理保釋程序。

文告說,下午4時是整個齋戒月期間櫃台的正常關閉時間。而在本案中,6名被告的擔保人一直到下午4時櫃台關閉後才出現,才導致他們的保釋程序無法完成。

文告強調,擔保人的出席是整個保釋過程中需尊重的一部分,以便法庭能進一步確認擔保人身份,同時也讓法庭可向擔保人口頭說明整個保釋期間的條款和責任。

另一方面,據英文《星報》報道,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披露,法律事務組將通過與法庭行政部門核實調查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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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到,保釋是一項基本和憲法人權,政府毫無疑問地給予尊重,任何幹預這項權利的行為,包括行政問題,都被視為藐視這項基本原則。

據《今日自由大馬》早前報道,10名涉嫌串謀詐騙的男子雖獲保外候審,有6人因處理保釋手續的櫃台提早關閉,導致被迫在牢中度過長周末,其他4人則及時獲保釋。

此案的代表律師阿爾文陳(譯音)提到,雖然通告顯示,辦公室運作時間至下午4時30分,但法庭職員卻在下午2時53分就便關閉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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