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司機安全 電子召車實名制

(布城11日訊)交通部長陸兆福宣佈,為了保護電子召車司機的安全,乘客日後須以真實姓名在電子召車服務手機應用程式註冊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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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乘客也需要上載本身身份証或護照副本到該手機應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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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是為了保護電子召車司機的安全。由於乘客若選擇電子召車,不能如乘坐德士般受到保險保障,交通部也規定電子召車服務公司,必須購買保障司機與乘客,還有車輛及第三方的保險。

 

提到這可能面對乘客個人資料外洩,甚至電子召車服務公司將乘客資料外售的風險時,陸兆福說,有關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一旦有關公司洩漏或售賣顧客的資料,將會抵觸有關法令。

 

他在出席內閣會議後在部門召開的記者會上說,所有德士及電子召車司機都必須每年驗車一次,同時也必須上6小時的課程後,才能跟陸路交通局申請司機准証。

 

他說,自Grab及Uber整合後,當局接獲許多有關乘車費的投訴;因此,該部跟反競爭委員會將針對電子召車領城是否出現壟斷的風險,進行調查。

 

根據當局資料,電子召車的行車量從2016年的每月600萬趟,提高到2018年的每月1800萬趟。目前,國內共有約20萬人注冊為電子召車司機,其中約5萬人是全職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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