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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罗士打25日讯)涉嫌监守自盗后报案谎称解款车遭匪徒劫走20万令吉的3名保安员,今早在亚罗士打第二推事庭面控,2人否认有罪要求审讯,另1人俯首认罪。
3名被告即第一被告穆哈默法鲁 (38岁、单身)、第二被告莫哈末祖希米 (37岁、已婚)以及第三被告穆哈默发法兹里 (28岁、单身),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第一被告认罪,另2人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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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警方今日未能呈上涉案证物即20万令吉钞票,推事决定明日才对第一被告做出宣判。
根据控状指,3名被告身为某保安公司员工,在本月19日上午10时34分于亚罗士打水晶园的交通灯一带偷窃该公司的20万令吉现金,抵触刑事法典第381条文 (监守自盗),并可在相同法令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和第三被告的代表律师向推事求情时说,第二被告与妻子育有8岁孩子,其妻儿目前住在柔佛,他则与年迈母亲同住亚罗士打。其母亲患有心丈脏病,被告需定期陪同母亲前往苏丹娜峇希雅政府医院复诊。
她说,至于第三被告在5名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么,由于兄弟姐妹都住在远方,所以照顾年迈父母的工作都交由被告负责。其父亲是视力残障者而需要拐杖行走,也是大肠癌症患者,母亲患有肝疾病,所以被告需轮流陪同双亲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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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该2名被告每月领取最低薪金1500令吉,他们被逮捕后积极配合有关当局的调查工作,并于今天亲自出庭,以证明无蓄意逃跑,所以要求能降低保释金额。
首名被告的代表律师说,被告需要照顾患有肾病姐姐的孩子,他每个月才领取1500令吉薪水,所以要求降低保释金额。
最后,推事茜蒂诺达希雅允准3人每人以4500令吉保外候审;至于2名不认罪的被告,推事择定此案12月29日过堂和呈上文件。此案主控官为再雅斯丽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