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2022年第15屆全國大選

依斯邁:攸關解散國會裁量權 “查爾斯入稟乃挑戰元首”

(吉拉央15日訊)看守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說,行動黨原任巴生國會議員查爾斯入稟吉隆坡高庭,針對解散國會違反聯邦憲法一事,起訴他和看守政府,也形同在挑戰國家元首的權威。

他說,國家元首接獲首相的要求後,在解散國會方面擁有完全的自由裁決權且不能被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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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爾斯援引聯邦憲法第40條(1),我援引聯邦憲法第40條(2)(b),即首相可以提出請求並向國家元首建議,基於第40條(2 )(b)和第55條(2),國家元首有權力解散國會。”

他今日為巫統彭亨百樂區部三大臂膀代表大會主持開幕儀式,在會上致詞發表談話。

他說,查爾斯不同意並試圖挑戰,但我相信此舉不僅挑戰了要求解散國會的首相,同時還挑戰國家元首的權力。

他說,國家元首在解散國會方面擁有絕對的權力是任何一方都不能挑戰,而國家元首不能單獨解散議會,這需要首相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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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爾斯是針對首相在10月10日宣布解散議會而提起訴訟,而政府、看守首相及選舉委員會(SPR)今天也向高等法庭提交申請撤消其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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