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甲

來甲旅遊發生性關係 青年被控強姦未成年少女

(馬六甲24日訊)來自昔加末的男子及13歲少女在社交媒體上認識,來到甲州旅游並在旅店發生性關系。他今天被控強姦時否認有罪,亦沒向法庭求情,法庭不允許他保釋,案展10月24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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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21歲的莫哈末諾阿里夫,今早在法官伊麗莎白巴也旺面前不認罪。

控狀指被告於9月12日晚上8時30分,在甲市區哥打拉沙馬那一旅館,在受害者非自願情況下與其發生性關系,抵觸刑事法典376(2)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過10年、不超過30年及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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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早在法庭上沒有代表律師,也沒向法庭求情。該案主控為哈雅都維達副檢察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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