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使用翻版卡拉OK器材 大山腳2店14萬音響被充公

(大山腳23日訊)檳州貿消局執法組昨日聯同大馬唱片業公會,突擊2間位于柔府汽車城及Icon City路的商業單位時,發現商家違規使用翻版的卡拉ok器材,因此充公了總值約14萬令吉的各式音響器材。

檳州貿消局主任莫哈末禮祖安今日發文告說,昨午約4時,上述兩個單位在接獲正版商投報後,前往上述地點展開聯合取締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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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上述兩個商業單位在經過調查後,發現商家在經商時,使用翻版的卡拉ok器材。因此,現場充公了2台卡拉ok器材、2台擴音器、2台電視機、2台揚聲器,及6支麥克風,估計價值達約14萬令吉。

他指出,此案將在1987年版權法令下受查,涉案者一旦罪成,可被罰款至少2000令吉,最高2萬令吉(每使用翻版一次),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若重犯,可被罰款至少4000令吉,及最高4萬令吉(每使用翻版一次),或禁監最高10年,或兩者兼施。

貿消局要提醒任何人在商業活動上,使用有版權的作品時,必須先向版權擁有者提出申請,否則將會面對嚴厲的後果。

官員正在檢查商業單位內的器材是否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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