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巫17日讯)男子拒绝配合卫生部执法人员在咖啡店进行的公共卫生管制烟草制品法令执法,今日在法庭面对控状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4000令吉,或以监禁6个月代替。被告选择缴付罚款。
被告为54岁男子刘氏,被控于今年4月27日早上约11时,在英雄路一带的咖啡店绝配合卫生部执法人员的执法,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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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原告联同两名卫生局执法人员前往诗巫上述咖啡店展开执法行动。执法人员抵达现场后,向在场人士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并截查被告。
摄像机拍摄挑衅过程
据悉,在收集证据及要求被告出示大马卡时,被告拒绝配合且挑衅执法人员说“你们想要刀吗?”等言语。随后,被告立即离开现场。惟整个过程被卫生部执法摄像机拍摄记录下来。
事后,执法人员向警方报案,要求警方展开调查。经过调查后,警方于本月7月14日晚上10时40分展开逮捕行动,在诗巫英雄路路一家餐厅前逮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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