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作狀讓女嬰吸食電子煙 警捕1男子 明申請延扣

(新山8日訊)23歲的男子,因涉及作狀讓女嬰吸食電子煙而引起各界嘩然,警方已將他逮捕,並援引2001兒童法令進行調查。

新山北區警區主任羅碧雅表示,該警區刑事調查組人員是在今午12時45分,逮捕這名從商的男子,並會在明天將他帶往新山法庭申請延扣,作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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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發表文告提及,一段在新山烏達新鎮一家飲食店內拍攝的視頻在社交媒體上掀起廣泛關注。視頻中,一名男子將電子煙放到一名女嬰的嘴巴旁。

她說,該警區是在本月6日下午2時56分,接獲視頻中女嬰的母親投報。這名女嬰約7個月大,嫌犯是其母親妹妹的朋友,當時她與母親、母親的妹妹和嫌犯同在一家餐飲店,嫌犯突然抱起女兒,並玩鬧著把沒操作的電子煙放在女兒的嘴旁。

“有關過程被在場的女嬰阿姨拍下,並上載到社交媒體,而隨著視頻廣流傳後,嫌犯的行為也引起民眾的撻伐。”

羅碧雅聲稱,此案在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下調查。在此條文下,若罪成,可被判監禁高達20年或罰款5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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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要勸請民眾,勿通過社交媒體散播不實、不負責任的資訊或言論,以免引起社會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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