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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沙巴30年外國人允獲公民權” 內長:人口太多將修憲禁止

(布城22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夫丁宣布,政府在修改聯邦憲法時會讓在大馬居住特定年數的外國人,不能再自動獲得大馬公民權。

他說,這個做法導致我國的人口不斷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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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之前,國家安全理事會允許居住在沙巴超過30年的(外國)人獲得公民權,但這是在(前首相)敦馬哈迪時代。”

“居住(在大馬)15年至30年的人士可以獲得永久居民,他們的孩子可以獲得公民權。”

“這增加了沙巴的人口,直到現在我們也正在面對問題,太多人了,所以我們要停止這樣的做法。”

賽夫丁說,沒有一個國家會讓外國人自動獲公民權,因此一定要經過正常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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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夫丁昨天在內政部長與媒體編輯交流會上表示,此次修憲也會讓大馬籍母親與外籍丈夫在海外生下的孩子,獲得大馬公民權。

他表示,修憲法案的建議已經在本周三提呈內閣,並會在7月12日提呈之馬來統治者理事會,如果獲得禦準,就會在年底提呈國會。

“政府也要納入(條文),擁有(大馬)公民權和海外公民權的18歲孩子,必須做出選擇,因為我們(大馬政府)不承認雙重國籍,也不必等到他們21歲。”

賽夫丁說,大馬母親在海外生下孩子的公民權申請目前有260份,其中13份已被拒絕,因為申請者的母親已經是其他國家的公民。

“對於公民權的正確理解是,沒有國家會自動讓外國人獲得公民權,他們還是要經過正常的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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