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大年11日訊)33歲羅里司機在住家擁有21公斤大麻,今早被押往大年推事庭面控販毒罪,基於要等化驗報告,推事諭令案展11月13日過堂,被告不獲準保釋。
被告是莫哈末依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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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指出,被告於本月1日下午4時30分,在檳榔東海甘榜瑟魯甘住家,被發現販運毒品大麻21公斤885克,因此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和,並可在39B(2)條下判刑。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唯一刑罰就是絞刑。
由於被告是涉嫌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的罪行,因此推事諾阿茲麗娜不批准被告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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