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男攜毒須出庭抗辯

(檳城1日訊)31歲伊朗男子去年1月9日攜帶高品質冰毒入境檳城,被機場關稅局肅毒組官員識破落網,檳城高等法庭經審理後,裁決案件表面證據充足,被告需於3月出庭抗辯。

第一刑事高庭法官拿督札瑪尼宣讀判詞時說,被告被捕時雖然以“n oenglish”來表示不懂英語,但卻曾以動作來回答官員以英語發問的問題,他認為,被告假裝無知及無辜,企圖逃避販毒的罪名。

Advertisement

他說,毒品是以“專業手法”匿藏,毒品先被夾在紙皮間,再隱藏在背包的夾層中,而背包又放在一個沒有上鎖的行李箱中,一旦被捕,運毒者可以用“被栽贓”的藉口逃避法律制裁。

以專業手法匿藏毒品

“發現毒品行李上的標籤寫著被告的名字,我對控方提出的證據表示滿意,因此裁決本案的證據充足,被告必須出庭答辯。”

根據控狀,31歲的阿卡耶法立索利斯丹尼被指於2011年1月9日上午11時30分,在峇六拜檳城國際機場抵境處,被發現販運2031.8公斤冰毒,抵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1)(a)條文,並可在第39B(2)條文下被判刑。

ADVERTISEMENT

被告原是經營家族生意的商人,他也是2011年開年首宗被捕的毒販。

被告將於3月20及21日出庭抗辯,他選擇宣誓並接受主控官的盤詰,以證明自己的清白。他若罪成,唯一的刑罰為絞刑。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