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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7日訊)聯邦直轄區伊斯蘭理事會(MAIWP)入稟吉隆坡高庭,要求驅逐侵佔其土地的斯里古晉花園拿督公廟。
該理事是於今年1月9日,援引2012年法院規則第89條,向吉隆坡高庭入稟申請,指稱是該拿督公廟土地的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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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會法務部經理旺莫哈末沙努希諾在宣誓書中提到,根據該土地所附有的條件,有關土地只能用來興建祈禱室或進行與伊斯蘭信仰相關的活動。
據訴狀所指,拿督公廟、拿督亞賽廟公會(Datuk Asai Worshippers Association)及斯里古晉花園福利會(Taman Sri Kuching Welfare Association)被列為本案答辯人。
訴狀說,起訴人計劃為斯里古晉花園的穆斯林居民興建一所祈禱室,以進行宗教活動,這符合該土地所附有的條件;但起訴人卻無法執行,原因是發現相關土地已建有佛教場所。
雖然MAIWP在訴狀中將這座廟宇形容是“佛教場所”,但拿督公廟所供奉的是民間信仰的神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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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理事會聲稱,該廟宇並未獲任何准證或許可佔用相關土地,因而要求高庭驅逐土地上的所有居民。
起訴人表示,答辯人佔用相關土地違反了公共利益,因為這導致當地社區無法按照意願使用相關土地。
去年8月19日,MAIWP曾通過律師發出指示,要求廟宇的居民搬遷,但沒獲對方或任何人答覆。
有鑒於此,考慮到起訴人作為伊斯蘭組織的身份所帶來的情緒和風險,及該土地被用於與佛教信仰相關的事項,理事會通過必要及合理的步驟來確認土地上的居民。
至今為止,根據MAIWP提交給高庭的土地擁有權文件,MAIWP確實是該土地持有人,而有關地契闡明,該土地只能用於建造祈禱室或進行其他伊斯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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