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任期不足36個月 部長或無法享退休金

(八打靈再也25日訊)根據1980年國會議員(薪酬)法令,如果部長未任滿36個月無法享有退休金。昨日被取消任命的正副部長僅服務21個月,可能不符合領取退休金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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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伊斯蘭大學法學教授聶阿末對《陽光日報》指出,根據上述法令,首相月薪2萬2826令吉65仙、副首相1萬8168令吉15仙、部長1萬4907令吉20仙、副部長1萬零847令吉65仙、政治秘書7187令吉40仙。

他說,行政人員也可以獲得退休金、津貼和其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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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服務不足36個月,其原因是國會解散、死亡、精神失常,還是可以享有退休金。”

他說,如果甫被撤銷委任的內閣成員只有21個月,他們可能無法享有退休金。

工大法律及憲法研究員莫哈末法迪指出,服務不足36個月,他們可能無法獲得退休金,但是如果一人過去曾經擔任國會議員或部長,他將會繼續享有退休金,現在不足服務期限的任期則不算在內。

他說,如果現在成立新的內閣,新閣員也已經來不及獲得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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