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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遭通緝“潛逃”13年 獅城男用假護照探親判監20周

(新加坡30日訊)誤以為自己被通緝,新加坡籍男子潛逃馬來西亞13年,他後來為了回新探親,在黑市購買馬來西亞假身份證和假護照,數次使用假護照出入境新加坡。男子的行徑最終被揭穿,被判入獄20周。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陸英良(58歲)共面對9項抵觸移民法令的控狀,他昨天承認其中5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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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移民與關卡局因發現被告持有多重身份,在2022年6月28日對他展開調查,並在完成調查後,於2023年6月27日逮捕他。

調查揭露,被告一直以為自己涉及群毆事件被警方通緝,在1991年使用新加坡護照前往馬來西亞,沒再返回新加坡。他當時使用的護照也在同年2月27日過期。

2000年至2004年期間,被告通過一名馬來西亞朋友,花了1萬至2萬令吉(約2845至5690新元)購得一張假的馬來西亞身份證,上方的名字為“劉建裕”。取得假身份證後,被告因為想回新探望家人和年邁的母親,於是從黑市取得一本印有自己照片的馬來西亞護照。

2006年,被告再度以“劉建裕”的名字,取得另一本馬來西亞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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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內多次入境大馬

控方指出,被告在2004至2009年期間,曾在長達約5年的時間里,多次使用馬來西亞護照出入境。

案情顯示,被告在2008年1月4日抵達樟宜機場時,因為擔心“通緝犯”的身份被發現,於是以馬來西亞護照入境新加坡。他也在2008年10月21日以馬來西亞護照從樟宜機場出境,並於2009年4月25日再度以同樣手法從樟宜機場入境。

控方考量到被告其實並未被通緝,也並非棄保潛逃,因此建議法官判他坐牢20周至22周。

移民局針對此案發聲明表示,當局會定期審查並加強移民程序和系統的穩定。自2020年7月起,新加坡海陸空關卡旅客大廳的櫃台和自動通道,都設有掃描虹膜和臉部特徵的儀器。

發言人說,同時使用虹膜和臉部特徵識別,再加上指紋識別作為第二個生物特徵識別的方式,將更好地認證旅客身份,並進一步加強當局保護邊境的能力。(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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