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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已識破4宗報假案 吉總警長警告民眾誠實報案

(亞羅士打6日訊)別報假案來掩飾自己的疏忽或過失,否則將被罰款甚至被判坐牢!

吉打總警長拿督費索爾說,近年來報假案趨勢越來越嚴重,警方去年識破22宗報假案,今年1月已識破了4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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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透露,警方對這26宗報假案開檔調查,其中18名虛報者已在刑事法典第182條文(蓄意提供假情報)下被控上庭,罪成可被判監禁6個月或罰款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他指出,報假案者一般是因為個人疏忽,弄丟了個人重要證件、因失信挪用了公司或他人的財物、拒絕償還債務或家庭問題等因素,企圖以報假案來避免被罰款或被對付。

“涉案者向警方報假案時,會謊稱遇劫、遭偷竊、勒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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