仄薩:沒100%好人‧“警隊反貪會也有害群馬”

(霹靂‧怡保)針對人民越來越不能接受一些警員犯錯事件的情況,怡保前警區主任仄薩助理總監說,警隊裡沒有100%的好人,總會有害群之馬,所以民眾不應一竹竿打翻一船人。“不只是警隊,就連反貪污委員會也同樣有害群之馬,但民眾不應該因此而指警隊成員全是壞人,這對警方不公平。”

擁有35年“當差”經驗的他在談到“15歲少年阿米奴拉昔在雪州沙亞南被警員當成匪徒射斃後,引發各界輿論撻伐,並痛責警員胡亂開鎗及草菅人命”一事時,也一臉感慨的說,警方本來就被賦於截查任何可疑者,並可在突發情況時開鎗自衛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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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不該開鎗射飆車者

“若駕車人士違抗警方的指示停車受檢,或連警方朝天開鎗警告和射破輪胎都不理會,警員有理由相信車內人士極可能是一名悍匪,屆時,警員就可依據總警長指令(IGSO)的規定射擊車內人士。”

退休將近5年的他說,巡警在截查可疑人士或車輛時,若已使用各種程序,包括開鎗示警、射穿輪胎等方式,但司機仍不停車,那麼,警方就有足夠理由使用其他程序及方式攔截對方。

“如果對方沒犯錯或是犯罪,他們何必抗令逃走?在這起事件中,騎士和其他車輛也曾追逐死者的轎車,所以,警員當然會誤以為車內人士是犯下滔天大罪的悍匪,否則阿米奴等人不會逃得如此慌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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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到,在森美蘭曾發生嫌犯勒死女友再駕車跨州棄屍的案件,當時嫌犯雖殺了人,但被巡警截查時,他仍停車接受查問,根本沒被警方開鎗射擊,所以他要反問:“現在是誰的錯?”

“當然,對方如果只是飆車就不應開鎗射擊,因對方只是飆車,例如森美蘭芙蓉一名18歲飆車族阿茲茲遭警員開鎗打傷案。”

他說,警隊雖有害群之馬,但民眾不可因此把全體警員說成壞人,這對警隊不公平。

警應與民打成一片獲情報

當了多年的警察,讓仄薩深深明白,警民合作的重要性。他勸告警務人員不要傲慢和驕傲,應該與人民打成一片,否則便無法從人民口中得知罪案情報。

“警察需學習應對各種不可預知的處境、忍耐、三思而行和如何以智慧解決問題。”

他說,大部份罪案不會發生在警方面前,而是發生在公眾或居民眼前,無奈許多居民雖然知道犯罪者是誰,卻因為不想惹麻煩而聲稱不知情,以免被警方糾纏不清。

“有鑒於此,除非居民認識你,否則大都選擇沉默,加上一些公眾被攫奪後也選擇不報案,在這樣的情況下,警方不與居民熟絡,又如何知道當地的治安情況呢。”

“這就是我為何在擔任怡保警區主任期間,一旦有新的警局長上任,即介紹他認識傳媒,村長和當地領袖,並告知警局長手機號碼的原因。”

仄薩透露,霹靂州警方目前實施的“停走講”(SWAT)政策很好,並認為所有警車都應該在巡邏時,不時停下和公眾交談,而不是一昧駕著警車兜來兜去就算了。

“社區警察也是一項很好的措施,居民肯定知道當地情況,問題只在於對方肯不肯告訴警方,畢竟居民對所認識的警察有信心才會放心提供情報,以免惹禍上身。”

他指出,警隊目前面對的困境是車輛不足、電腦設施不夠、辦公室空間狹小、刑事查案官每月處理20至30宗案等問題。

建議褒揚射斃15歲少年警員

就在各界譴責涉及開鎗打死15歲少年而被控上庭的伍長仄奈蘇比和另3名巡警時,仄薩卻獨持異議,認為這4名警員應該獲得褒揚狀和禮物,甚至升職加薪,因為別人睡覺時,這些警員卻盡忠職守,四處巡邏打擊罪案。他不解這些警員怎會反被提控?

“我非常同情這名伍長,因當別人進入夢鄉時,他卻在辛勤工作,去這邊巡那邊巡,但做好事反而被提控,怎麼攪的?我真的感到很傷心。”

他指出,警務人員被控上法庭很麻煩,因被控者必須自費尋找律師辯護,不單工作前途陷入灰暗,日後也會因為曾被控的記錄而造成升職面對困難,連帶家人的生活也受影響。

少年之死是家人錯

仄薩說,15歲少年阿米奴拉昔的死,是其父母和姐姐的錯。他認為,死者家屬應向警方和被控的伍長道歉,而不是要求警方向死者家屬道歉。

“此事是死者父母和姐姐的錯,因為他們默許沒有駕駛執照的死者無照駕駛。我相信,死者不是首次無牌駕駛,這也意味著死者家人過去一直默默‘鼓勵’死者在公路上無照駕駛,所以,應該被控上庭的是死者的父母和姐姐。”

此外,他讚同全國總警長慕沙恫言撤回警員不再巡街的言論。

新背景聞

勒死女友

跨州棄屍

一名35歲本地巫裔男子於2010年5月1日下午4點半,在雪州萬宜新鎮克馬朱安路的車內,要求和20多歲的印尼籍女友親熱不果,且發現女友的頸項有吻痕,一時怒火衝天,掌摑女友。

女友反抗咬了嫌犯的手臂,嫌犯為讓女友鬆口,猛捶她的臉和用布勒頸項,結果導致女友當場窒息。

嫌犯事後駕車載著死者跨州到森美蘭去。

晚上10時,巡警在汝來春泉高爾夫球俱樂部的公路上發現嫌犯,懷疑他所駕的是失車,欲上前截查,但嫌犯抗令逃走。嫌犯之後在5公里外的死胡同失控撞進草叢而當場被擒,最終揭發這起命案。

15歲少年被當匪擊斃

15歲少年阿米奴拉昔於2010年4月26日凌晨偷駕姐姐的轎車載一名朋友外出時,被4名分乘兩輛巡邏車的巡警在沙亞南14區指示停車接受檢查,但他卻踏油門逃跑。

阿米奴拉昔慌逃中撞倒一輛摩多和數次闖紅燈,並在沙亞南11區11/2達里安路遭巡警開鎗擊斃,至於他另一名15歲朋友則逃走,並向警方報案。

案發後,48歲伍長仄奈蘇比於5月10日在誤殺罪名下被控上法庭,但他否認有罪,法官允准被告以1萬令吉和1人保外,擇定6月10日過堂。另外當時也在案發現場的3名巡警則被調往內勤。

仄奈蘇比是於1985年加入警隊,在1996至2008年間,在沙亞南法庭擔任庭警,過後被調往沙亞南警局出任巡警。他和太太共育有4名孩子。

個人檔案

姓名:仄薩

年齡:60歲

出生地點:檳城甲拋峇底

學歷:初中五

資歷

◆1970年6月1日,參加雪蘭莪新古毛警察訓練學院警長課程

◆1971至1980年,在森美蘭、日叻務、波德申、淡邊擔任刑事組查案官,並在1979年直接升任為助理警監

◆1981至1986年,威省高淵警區主任

◆1986至2000年,武吉阿曼警察總部訓練組(1992年升任副警監,1997年升任警監)

◆2000至2005年5月,怡保警區副主任(行動)

◆2005年5月至2006年6月,怡保警區主任,警階升為助理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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