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人資部發處理傳染病指南 僱主須照顧隔離僱員福利

(布城5日訊)人力資源部隨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擴散,而於今日發出處理傳染病爆發包括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指南,要求僱主照顧被隔離僱員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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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部指出,勞工部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於今年初爆發後,便接到許多有關就業的詢問,最常見的詢問是關於僱主不讓僱員上班,尤其是那些從發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案例國家及地區,如中國、泰國、日本、香港和新加坡回國的僱員。

因此,人力資源部於今日發出的指南中,要求僱主採取以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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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指示僱員即刻接受檢查,在由註冊醫生或根據《1955年僱傭法令》60F條文下由註冊的醫藥人員檢驗,費用由僱主支承擔;

ii.為接受註冊醫生隔離令的僱員,不論是在家中還是在醫院被隔離,提供帶薪病假或住院權利。也鼓勵僱主為被隔離或住院的僱員提供額外的報酬;

iii.向因公務或僱主指示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國家且接受註冊醫生隔離令的僱員,提供全薪;

iv.若僱員沒有獲得任何註冊醫生發出隔離令,屋主不能阻止任何員工上班。但允許僱主給予那些身體不適的員工有薪病假;

v.不能以任何方式指示員工在隔離期間使用年假或拿無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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