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人資部建議 私人界產假增至至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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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6日訊)人力資源部建議,私人界員工的產假天數從現有60天增至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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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報》引述人力資源部的消息人士,指雇主將承擔額外的38天產假中的半數,即19天的產假費用,另外19天則被歸類為無薪假期。

 

雖然在公共領域服務的婦女已享有版權90天產假,但政府目前只是“鼓勵”雇主遵從2018年財政預算案將私人界產假天數增加至90天的宣布。

 

人力資源部是基於世界銀行集團於9月27日發布的《突破障礙:為馬來西亞婦女預測更多機會報告》,突顯女性在職場上對的難題,因此提出增加產假天數的建議。

 

19天有薪另19天無薪

 

在職員法令下增加產假,從60天增加至98天,大約於14個星期,是人力資源部對世界銀行集團報告中所建議的改革問題而採取的重要應對措施之一。

 

消息人士說,在人力資源部首先建議下,雇主不能解僱懷孕的僱員,除非雇主可以證明解僱與懷孕無關。

 

此外,消息人士透露,《僱傭法令》的擬定修正案也將涉及3天的陪產假,這將讓孩子的父親可以協助妻子的產後康復事項,同時加強父親和新生孩子的關係。

 

在私人界服務的父親目前無法享有版權陪產假,而在公共領域服務的父親則有權7天有薪假。

 

不過,人力資源部這些建議仍待內閣批准,也不知道內閣會於什麼時候做出決定,惟希望來得及在來臨的國會下議院中提呈。

 

消息人士說,雖然人力資源部建議的產假是98天,但或許會遭到調整至與公共領域一致,即90天,這也是希盟進出口宣言中所承諾的天數。

 

人力資源部長古拉說,產假對新手媽媽非常重要,因為她們需要多餘的休息,良好的營養與幫助,而且產假及陪產假都是員工的福利,家庭福祉和社區福祉的一部分。

 

另外,馬來西亞雇主聯合會執行董事(MEF)拿督導員三蘇丁對增加私人界產假一事表示歡迎,而不是雇主無需承擔費用,而是由政府或社會保障機構承擔。

 

他說,當政府第一次提出將私人界的產假從90天增至98天時,成本因素是雇主的主要一方面,尤其是在經濟嚴重性不景氣的情況下,他們雇主不得不承擔額外的費用。

 

“大公司或許有能力承擔及給予替代的生產假,而我糾正的是小企業是否有能力承擔額外的費用。國內員工人數5人的公司有約65萬家。”

 

目前,雇主需承擔員工60天的產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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