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4日讯)警方提醒,在网上未经授权传播和公开分享他人讯息,包括住址、电话、大马卡等讯息皆属违法,同时呼吁网民勿作出“人肉搜索”的行为,以免触法。
全国总警长拿督斯里莫哈末卡力今午发文告指出,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发布有关传播个人讯息的声明时表示,警方亦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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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调,未经授权传播、披露或展示他人讯息,包括居住地址、电话号码、大马卡号码和家庭讯息,在任何情况下均属违法行为及不可接受。
采取严厉措施绝不妥协
卡力指出,这些行为被称为“人肉搜索”,可根据现行法律的多项条款进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2010年个资保护法令第130条文,以及刑事法典第507E、507F(1)或507F(2)条文。
他强调,个人数据保护原则适用于所有人,且不限任何背景、观点或状况,同时不可作为网络骚扰、威胁或恐吓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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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于此,他提醒民众不要以任何形式传播个人讯息,并在使用数字平台时恪守道德规范并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任何违反法律的人士,警方绝不妥协,会采取严厉措施,以维护法治和公共安全。